从严治党,先要学好党的政策-----评临沂中医院回收夜班费事件

来源:烧伤超人阿宝

作者:烧伤超人阿宝

 

这几天,山东省临沂市中医院在网上大大的火了一把。

 

不久前,该院发出通知:根据市卫计委财经纪律检查整改要求,决定将2013年1月份以来,发放给医务人员的5年夜班费,予以分期收回。

 

这一个通知不出意外的激起了公愤,临沂市中医院领导和市卫计委险些被医务人员的唾沫星子淹没。面对汹汹舆情,被吓坏了的医院领导赶紧宣布停止收回夜班费,并称是自己没解释清楚导致大家误解了政策,夜班费将改为绩效形式发放。

 

这件事情,前几天我没有发表意见,因为我在研究这件事情的时候,发现问题远比想象的复杂。偏巧那几天工作特别忙,也没有时间深究。这两天难得休假在家,做了一些功课,才算把事情的逻辑关系基本理顺了。

 

这件事情闹成一地鸡毛,说白了就一句话:包括临沂市中医院院领导在内的部分党员干部,在推进“从严治党”和纠正“四风”过程中,对党的政策学习和了解不够,犯下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错误。

 

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恰恰是“四风”的头两风,剩下的两风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首先我们先要讲清楚的一个问题是:临沂市中医院的夜班费发放是否违规?

 

临沂市中医院在通告中一点都没有背锅,把锅结结实实的甩给了市卫计委。通告第一句就说的清清楚楚:根据市卫计委财经纪律检查整改要求。

 

市卫计委认定医院违反财经纪律,肯定不是无缘无故的。那么,是不是临沂中医院的夜班费标准高到了人神共愤明显属于乱发钱物的程度呢?

 

这是该院2015年以后的夜班费标准,大家可以看一下。凭良心说,我个人觉得,与夜班的辛苦和健康付出相比,这个标准,实在是寒酸的很。党和政府反复强调尊医重卫,这点夜班费说出来都给党和政府丢人。

 

 

在这个文件之前,临沂市中医院夜班费标准是多少呢?

 

该院职工告诉我的数字:小夜班3块,大夜班7块,总共10块钱。

 

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辛辛苦苦挣这么点钱,还特么违规了?你让医务人员怎么服气?

 

先不要激动,既然卫计委审查部门敢将这定性为违规,那自然是有理由的。

 

夜班费可以以两种形式发,一种是按照夜班津贴,一种是计入绩效工资也就是奖金。

 

前者,在编医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其津贴是有标准的,超过标准即为违规。后者,医院自主权比较大。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临沂市中医院应该是把夜班费放到了津贴这一项目下,导致被上级审查认定为违反财政纪律。后来医院声明中说夜班费不是真不发,而是要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发,就是这个道理。

 

好了,既然这样,那是否卫计委财政纪律检查整改要求和医院收回夜班费的做法就是对的呢?

 

不是!

 

这就涉及主管领导对党和国家政策了解的广度和深度的问题了。

 

第一:即使医院将这笔费用列支为夜班津贴,也不一定违规。

 

抱歉,因为这个问题实在太复杂太专业,我只敢说不一定。

 

2016年8月19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再一次强调指出:广大医务人员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力军,要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这方面改革的步子可以再大一点,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

10月9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了“两个允许”: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要充分考虑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苦付出,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人员奖励水平。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确定编外人员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

夜班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临沂是中医院的夜班津贴可能超出了事业单位调控水平,但其标准并不高,明显属于对医生劳动的合理报酬,是符合“两个允许”精神的,强行取缔乃至收回,是开改革的倒车。

从“两个允许“的的精神出发,我认为临沂市卫计委对事情的定性是值得商榷的。

即使真的违规了,这点合情合理的夜班费竟然违反了规定,这本身说明我们的规定已经严重不适应实际需要,我们的改革已经严重滞后于现实。有关部门领导应当认真反思。

第二,从严治党,不要忘记“三个区分开来”。

所谓“三个区分开来”,是指: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从严治党和“三个区分开来”是并行不悖互为补充的。十八大以来,总指挥多次强调“三个区分开”,保护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如果只强调从严治党,而忘记“三个区分开来”,在具体执行中,很容易出现左的错误。

很明显,临沂市中医院发放的夜班费,并非是院领导滥伐钱物,更不是谋取私立。而是在合理(其实是偏低)范围内,改善职工待遇,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往最最最最严重里说,也顶多属于“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应该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这种行为,批评教育一下,让其从此纠正就可以了。

然而,事情的后续令人啼笑皆非。面对从严治党纠正四风的的紧硬环境,我们某些领导压力过大,定力不足,政策水平不够,思想认识不清,动作扭曲变形,竟然闹出了全面回收近五年夜班费的昏招。毫无必要的制造了党群矛盾,也给党和政府形象抹黑。

从严治党,先要学好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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