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雷了!被辅助检查带到沟里去的医生,却因病历书写不规范赔偿患方4.3万!
来源:江淮医学
作者:叶正松
这是一个充满了戏剧色彩的医疗纠纷!我们都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局。
据成都商报报道,今年2月23日,在广州工作回家过年的谢女士,被女儿范小姐带到当地二甲医院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经腹部B超检查,发现“盆腔内见大小约6.4cmX5.4cm混合性回声块影(畸胎瘤待排),边界较清,由无回声及团絮状中强回声组成。”
门诊以“畸胎瘤”收入妇产科治疗。医生认为盆腔包块>5cm,性质及来源不明,有手术指征。鉴别诊断为卵巢肿瘤,良性可能较大,不排除恶性肿瘤,需进一步手术,术后病检鉴别。
在孩子们的劝说下,谢女士勉强同意手术。两天后的2月26日晚上8时左右,谢女士被推进手术室,大约两个小时左右,医生出来告诉谢女士家属,没找到肿瘤,但子宫有些偏大,问是否需要切除,遭到家属拒绝。
事后,心生疑窦的范小姐将母亲送到了当地三甲医院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得出结论是“无须治疗,定期复查即可。”范小姐又通过网络问诊,将宜宾三院B超检查报告、宜宾一院B超检查报告,发给同属三甲医院的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进行远程诊断,被判定为“肿块不大、影响不大,无须手术、无须吃药,定期检查即可。”
于是,范小姐一怒之下提出要求医院一次性赔偿8万元,但遭到医院拒绝,并建议她走司法途径。医院明确表示,通过司法程序处理,对医患双方都公平。医患纠纷通过司法程序后,该宜宾三医院承担的责任,医院绝不会推卸。
但范小姐认为走司法途径时间太长、手续太杂、成本太高,坚持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寻求调解。
4月24日下午,宜宾市翠屏区卫计委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医调委”最终意见认为,医院病历书写不规范,违背了卫生部病历书写要求,因此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医患双方均表示认可,并达成最终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患方各类经济损失4.3万余元。
这起临床医生因为迷信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而被带到阴沟里翻了船的医疗纠纷,被患方以“不合理误诊”而漫天要价后,却被“医调委”以医生病历书写不规范、而要求医院负全责打了近5折后坐地赔钱。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医学是一门容错率较高的科学,世界各国对误诊率尽管严格要求掌控,但是医疗本质依然冷静的告诉人们,误诊就像太阳黑子,永远存在,难以避免。正因此,所以法律上,对于误诊是给予宽宏的。误诊一词仅仅是医学用语,而非法律术语。误诊本身是不会产生法律责任的,只有因为医生的严重过错或过失所导致的责任性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起医疗纠纷中,患方虽然不愿走司法索赔之路,但却自始至终保持理性维权之举,理应受到尊重,也最终被合理对待、完满解决。尽管主持调解方是医院的“婆婆”卫计委,但却没有护短犯错的“小媳妇”。也正是因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平衡医患双方利益,找准医患双方的诉求点,所以,这起医生被辅助检查带进沟里去的误诊,却被以病历书写不规范判赔的医疗纠纷,看起来雷人,却充满了医患双方的谦抑。因此,被双方所接受,最终达成和解。
这起事件告诉我们医患双方一个道理,没有什么是不能通过互谅互信达成共识的。所有的医患矛盾与冲突,都不是因为欠对方一个理由,而是欠自己一场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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