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浙医二院的一封信:身为医生却以患者身份卷入医疗纠纷,该不该讨个说法?

来源:江淮医学

作者:叶正松

 

 

尊敬的浙医二院领导:

 

我是台州市立医院的一名神经内科医生,之前一直从事脑血管病介入工作,2018年12月因“突发精神行为异常10天”入住贵院(住院号:11445**),被诊断“自身免疫性脑炎”。

 

治疗过程中曾予以大剂量激素冲击治疗(甲强龙针500毫克,每日一次),后病情好转出院。

 

 

 

至今年下半年开始,我逐渐出现行走困难、左下肢麻木疼痛,左髖关节活动不利等症状,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遂行双髋关节MRI检查(台州市立医院MRX101071),提示:双侧股骨头无菌性坏死。

 

请上海华山医院骨科专家会诊,考虑大剂量激素冲击引起的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左侧股骨头坏死3期,右侧股骨头坏死2期。需要保髋手术治疗,如果后期病情进展严重甚至需要行换髋手术治疗,如若不及时治疗将面临终身残疾瘫痪可能。

 

这样的结果显然是我无法接受的!

 

我本刚刚从一场重病中康复过来,已满怀信心重新回归到临床工作中,岂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面对如此灾难性的后果,我心里万分痛苦,实在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我今年才34岁,正是事业起步发展的黄金时期,但我却从此可能再也无法身披铅衣从事我所热爱的神经介入工作了,也无法登山、跑步,拥抱大自然,甚至无法怀抱我襁褓中的孩子。

 

现在的我每天忍着剧痛,边吃止痛药边挂拐杖坚持上班。

 

因为我是家中顶梁柱又是独子,上有老父老母且体弱多病,下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大宝刚满2周岁,二宝才满3个月。我背负着巨大的家庭压力,一旦我再次倒下,对我整个家庭而言,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这是我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

 

我作为一位病人,同时也是一名医生,并非忘恩负义之人。我真诚感谢贵院神经内科吴继敏主任和浦佳丽医师,在我病情最危重的时刻收治了我,把我从死亡线上拯救回来。

 

但是,贵院作为省内的权威三甲医院,代表着我省最顶尖的医疗技术水平,如果治疗的目的只是为了救命,而不重视病人的生活生存质量,这样的治疗结果无疑是失败的!

 

并且,贵院在使用大剂量激素冲击治疗的过程中,未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比如抗凝、活血、他汀降脂等药物保护治疗。在我出院后又未告知及时随访,未明确告知存在股骨头坏死的风险性需定期拍骨盆平片检查。

 

所以,我在此怀着无比沉重和复杂的心情,诚恳地向浙医二院提出申诉,希望贵院领导本着济世人寿”的人道主义精神,能真正重视这件事情,妥善处理,给我本人和我的家庭一份生活下去希望。让作为医生的我能够重新有尊严的昂首站立!

此至敬礼!

 

李*    2019.12.02于台州市立医院

 

 

这是浙江台州市立医院的李医生发给江淮医学的《致浙医二院的一封公开信》。

 

李医生是一名神经内科主治医师,从事神经介入工作两年。

 

去年12月,他不幸患上了严重的自身免疫性脑炎。请了半年的病假,前前后后花了20多万。

 

身为一名医生,可能他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走上维权的道路。

 

身为一名医生,可能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也会成为一名医疗纠纷的患者。

 

毛不易在《像我这样的人》里唱:“从不喜欢装深沉,怎么偶尔听到老歌时,突然也晃了神。”一直以来,患者与医院发生纠纷常见,但医生因为质疑医院对自己治疗有失而讨说法,实在不太多见。

 

实际上,今年九月初,李医生就向江淮医学反应了他的病情发生和治疗前后的一些情况,一直在与医院寻求合理对话与答复。

 

 

 

 

对于这件事,我们只是尽量全面的呈现,不妄加评论。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聪明的读者能够予以解答:

 

1、自身免疫性脑炎,会不会是因为李医生的介入射线工作导致?

 

2、如果介入射线有可能导致自身免疫性脑炎,那么,算不算工伤?能不能申报工伤?

 

3、如果申报工伤成功,那么,李医生在杭州浙二医院住院的很多自费药,能不能报销?

 

当然,最重要的第四个问题来了,那就是,同样身为医生,您支不支持李医生向浙医二院同行讨要说法?欢迎留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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