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接诊冷漠,被扣全月绩效,合理吗?

来源:医学界

 

梳理医患关系,法律不可或缺。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一市民带父亲到城固县医院看病,声称遭到一刘姓医生的恶劣对待。就诊后通过县长信箱投诉。

 

随后,城固县政府就反映的问题,对城固县医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于3月21日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事件经过

 

患者:吴某 ,男,67岁,患者以“头昏不适2天”主诉于2020年2月28日17:00至21:00之间在城固县医院急诊科就诊。急诊科值班刘医生询问病史、查体、做相关检查后诊断为“高血压病2级”,给予口服药物治疗。但在问诊、处置过程中因刘医师语言不当,态度冷淡,家属认为刘医师对患者及家属服务态度恶劣、医德差,遂投诉到县长信箱。

 

调查结论

 

2020年3月17日,由城固县医院调查组调看患者就诊监控视频,进行电话回访,对患者就诊过程及当事人刘医生做详细调查了解。刘医生对患者吴某诊断、处置及用药符合诊疗规范,患者用药治疗后症状缓解。但刘医生在问诊、处置过程中对患者态度冷淡,缺乏关爱的行为属实,违反了《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相关规定。

 

处理情况

 

作为医务人员,应坦然热情服务,关心体贴和爱护患者,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是医务人员应该遵守的职业规范。但是急诊科刘医生的行为有损医护人员形象,给医院和科室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急诊科全科医护人员进行深刻反省,责成刘医生进行深刻检讨。经城固县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本事件,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1、由党群办代表医院向家属道歉,感谢投诉人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目前电话中已经取得患者及家属的谅解)。

 

2、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举一反三全面提高认识,把患者的利益作为工作的目标,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急诊科负责人对科室职工教育不到位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扣除科主任津贴。

 

3、当事人刘医生向医院做出深刻检讨。

 

4、扣罚刘医生当月绩效工资。

 

5、取消刘医生2020年评优评先资格。

 
专家怎么看?
 
刘姓医生因为“态度恶劣”被扣罚当月绩效工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合理吗?“医学界”就此咨询了河北省邯郸市中心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调解员李涛。李涛认为,此判决处罚依据错误。
 
我国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除了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还必须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李涛表示,1988年12月15日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了规定,但该法规已于2010年12月28日废止。因此城固县政府对刘姓医师的判决处罚依据错误。
 
当然梳理医患关系,法律是不可或缺的。由于医疗服务对象是生病的人,医务人员不单要会看病,也要关注患者感受,给予患者人文关怀。因此2002年4月和2018年6月国务院分别出台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旨在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并藉此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各地也先后成立了独立于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医疗纠纷处理依法公平公正。这是依法维护正常医患关系的具体体现。
 
李涛认为,此判决应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依据进行处罚。
 

 

 

 

一个医生的亲历与反思:为何中国医生对患者总是很“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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