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接诊冷漠,被扣全月绩效,合理吗?
来源:医学界
梳理医患关系,法律不可或缺。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一市民带父亲到城固县医院看病,声称遭到一刘姓医生的恶劣对待。就诊后通过县长信箱投诉。
随后,城固县政府就反映的问题,对城固县医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于3月21日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事件经过
患者:吴某 ,男,67岁,患者以“头昏不适2天”主诉于2020年2月28日17:00至21:00之间在城固县医院急诊科就诊。急诊科值班刘医生询问病史、查体、做相关检查后诊断为“高血压病2级”,给予口服药物治疗。但在问诊、处置过程中因刘医师语言不当,态度冷淡,家属认为刘医师对患者及家属服务态度恶劣、医德差,遂投诉到县长信箱。
调查结论
2020年3月17日,由城固县医院调查组调看患者就诊监控视频,进行电话回访,对患者就诊过程及当事人刘医生做详细调查了解。刘医生对患者吴某诊断、处置及用药符合诊疗规范,患者用药治疗后症状缓解。但刘医生在问诊、处置过程中对患者态度冷淡,缺乏关爱的行为属实,违反了《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相关规定。
处理情况
作为医务人员,应坦然热情服务,关心体贴和爱护患者,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是医务人员应该遵守的职业规范。但是急诊科刘医生的行为有损医护人员形象,给医院和科室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急诊科全科医护人员进行深刻反省,责成刘医生进行深刻检讨。经城固县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本事件,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1、由党群办代表医院向家属道歉,感谢投诉人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目前电话中已经取得患者及家属的谅解)。
2、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举一反三全面提高认识,把患者的利益作为工作的目标,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急诊科负责人对科室职工教育不到位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扣除科主任津贴。
3、当事人刘医生向医院做出深刻检讨。
4、扣罚刘医生当月绩效工资。
5、取消刘医生2020年评优评先资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就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恪守职业道德。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提出“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以患者为中心,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把对患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十二条要求“(医师)学习掌握人文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第五十六条规定了罚则,“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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