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消炎药致患者死亡,80岁赤脚医生赔25万,被判3年!

来源:基层医疗界

 

坚持行医50多年的“老赤脚”王某没有想到,自己竟在年届八十之际惹上了官司。今年初,他接诊的一位病人在其诊所意外死亡,没有执业资格的他被指非法行医,获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

 

1.患者因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

 

据《南方农村报》报道,2018年1月3日8时许,王某在该诊所内接诊60岁的李某,诊断李某为肩周炎,并为其注射盐酸林可霉素后,李某出现麻痹等不适反应,王某遂对李某进行急救,叫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跟随前来的救护人员将李某送至镇卫生院抢救,但李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0时许被宣告死亡。王某得知后便要求他人代为报警,并先后在上述卫生院和诊所等待民警前往,后被民警带走,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经鉴定,李某符合因药物过敏性休克致死。

 

事件发生后,王某及其家属与李某家属达成一致赔偿协议,支付李某家属赔偿款人民币25万元,现已履行完毕,取得了李某家属的书面谅解。

 

2.王某被认定犯非法行医罪

 

根据博罗县卫计局有关人员的解释,盐酸林可霉素在使用前无需常规皮试,但不排除个别体质会出现过敏反应。另经核查,王某未曾向该局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登记,未取得在当地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证书,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没有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月11日,博罗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被认定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于判决,王某表示服从。

 

图片来源:南方农村报

 

赤脚医生的时代退出了!

 

赤脚医生曾在特殊时期,解决了广大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随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这个名词逐渐淡入公众视野。

 

赤脚医生证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农村非正式医疗人员的证明,在2004年1月1日实施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要求乡村医生要经过相应的注册及培训考试,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以正式的名义执照开业。赤脚医生“一根针、一把草治病”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赤脚医生证已经不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规范的乡村医生执业制度。

 

这种没证上岗的行为要不得了,基层医疗的行业制度越来越完善,对于无证上岗的行为的打击也会越来越重,持证上岗、依法行医,是对患者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无证赤脚医生的无奈

 

如案例中,行医五十六年的老村医,年近八旬尚未获得合法身份,实属无奈。

 

对于这样一批“赤脚医生”来说,由于历史原因难以获得执业资格,使他们长期陷于“非法行医”的困境。

 

近些年来,国家一直在推动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近段时间也有了新的进展。去年12月,由卫计委颁布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为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广东省已于今年5月发出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但对于这类考试,真正实施下来,是否符合基层实际情况,还有待实践证实。而且若真要他们伏案苦读,可谓是难如登天。

 

几类行为都属于非法行医

 

根据《刑法》,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法不容情,现在看来无证的赤脚医生真的不能再以身试险了。

 

大家平时也要注意这几种基层常见的“非法行医”行为,不要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

 

1.证件不全,不要随意执业

乡村医生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并且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内执业。

 

比如说村医正在自己家中为患者输液,即使持有乡村医生证书,但该诊疗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属于典型非法行医行为。

 

另外,有《医师资格证》,没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也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但《医师资格证》是不能行医的,只有在取得医师资格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才可行医。

 

2.在注册以外的其他地点执业

 

有《乡村医生证》,有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行医,是违法的。所以,乡村医生只能在自己的注册地点执业,去其他地点执业也是违法的。

 

3.超执业范围行医

 

在基层最容易超范围行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此前“外科医生开内科处方,被终身禁业!”的新闻就讲到,一名外科医生为患者开具内科处方329张,结果被相关部门吊销了其《医师资格证》,其终身不能从事医疗活动,且其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被注销,可见超执业范围行医有着多么严重的后果。

 

后记

 

据悉,这位老赤脚医生在当地拥有很好的口碑。“他可是出了名的好医生。性情好,开药比卫生站便宜,疗效也好。”提及王慈阳,村民邱姨赞不绝口。

 

“他就是亏在了没有执业资格上。”对于王慈阳,高桥村委会主任梁伟光颇有些惋惜。“他虽是赤脚医生,但医术很好,连邻近的杨村镇都有村民特地跑来找他调理身体。

 

老人称其后期行医以中医为主,开展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治疗。“自己懂医术,前来求诊的患者很多,村民信任,我才一直做下来。”他转而说道,“现在有几个中风瘫痪的病人还来找我,我也不敢接诊了。”

“取得执业资格是开展一切行医活动的重要前提。”从法律层面上看,老人确实是非法行医了。

 

这位赤脚医生没有资质,但曾医好很多病人,口碑很好。

 

 

那么,对于这个案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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