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7.4”规培医师被打事件这样处置,令人十分遗憾!
来源:伟哥聊医
7月4日,贵州省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恶性伤医事件,在该院规培了一年的一名规培医生被13名家属围殴,因伤住院。此事一经报道,即可引起广泛关注,广大网友尤其是医务同仁纷纷谴责家属的暴虐行为(详情请点击文后延伸阅读详阅)。
当时,由于院方极力封锁消息,事情真正的起因及处置结果不得而知。
近日,有自媒体透露出事情的来龙去脉。称:当日11时许,病人家属杨某红等人接到贵州省人民医院病危通知,与一干家属赶到医院,强烈要求进入ICU病房见病人最后一面。家属行为得到正在ICU门口的规培医生游某的制止,被要求其遵守ICU的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进入。于是,双方因此发生矛盾,随后上升为冲突,冲突中游某打了患者家属一耳光,在场另一名医生冯某在此过程中也与患者家属发生肢体冲突。最后,便出现了前期报道的规培医生被13名家属殴打而受伤的场景。
事情的处置:按医患“互殴”定性,家属表示道歉,并同意赔付受伤规培医生的治疗及务工费用。
从表面上看,规培医生先动手,好像是有错在先;再者,家属道歉还赔款。给人的感觉好像处理的很理性,很公正。甚至有观点认为此事能被定性为“互殴”,是对医务人员十分有利的裁定,该规培医生、甚至全院上下应该对这种判定深感欣慰、感恩戴德才对。
诚然,如果规培医生先动手打了一个家属,动手是不对;但先动手就一定是全错吗?面对十余个家属为了“见亲人最后一面”的行为,游医生坚持原则,更为了其他住在ICU患者的生命安全,坚决给予阻止。这一点完全没错。那试想,在众多的家属几乎是冲击ICU的情势下,家属会有什么语言?会有什么举动?说不定就有什么谩骂与冲撞呢,也许正是在根本无法沟通并获得理解,几乎无法阻止失控的群情下,游医生才有了“打”的举动。这能判定为他完全有错?哪个医生不知道患者惹不起?哪个医生不知道自己医患矛盾的劣势?况且他是一个规培医生!
说到这里,小编想起前几年发生在自己单位、自己身边的一件医患冲突事件。当时,张医生是普外科的帅小伙,性格很好,整天乐呵呵。有一天,去病房采血,发现他正脱去白大褂大声叫骂:“特MDGB,你骂谁,骂了半天不理你,你还没完了,今天我医生不干了,也得揍你!”了解得知,他收治了一个病人,住院检查有梅毒,这事儿被他老婆知道了,从老公那里得不到原因,非缠着张医生告诉原因;处于病人隐私保护,张医生自然不理。结果,这女人逮住张医生十八辈地骂起来了。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张医生受辱难当,委屈难抑,于是把白大褂一脱,认着医生不干了,非揍那刁妇不可,那暴怒程度弄得五六个人差点没把他拦住。就这件事而来说,难道张医生真的揍了那女人,你就一顶帽子扣上来,认为全是他的错?!
医生也是人,也有底线,也有人格,也有工作与做人的原则。绝不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治病机器!
再说说“互殴”的定性问题。在老百姓的直面理解中,互殴就是你打我,我打你;在司法机关的认定中,互殴是因为双方各执一词,侦查机关无法进行责任的界定,公安机关认为只要两个人打起来了,就不分先后顺序,直接认定为互殴(摘自找法网)。
那么,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的事件中,是这样吗?首先,是“你打我,我打你”吗?显然不是,是游医生打了一个患者家属,然后13个家属一起打他,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想象的出:13个人打一个人,后者只有挨打的份儿,还互殴呢?那这个游医生得有多高的武功才能做到呢?!当然,还有一位冯医生参与,可人家家属直接抡其椅子等工具了,你不抱着头保命才怪呢!
你说,这种十几个人打一个或两个人的场面,能判断为“互殴”吗?这是奇怪了!
最后,不得不说说处置此事件的蜀黍了!高,水平实在是高 —— 这里是说“和稀泥”的水平高,拿法律当橡皮泥玩弄的水平实在是高!
首先,如以上所述,“互殴”定的是牵强附会,几乎是瞒天过海呀!
其次,ICU和手术室都是医院的救治重地,非允勿进之所。而此一干家属却不听劝阻,欲强行进入,这明明有扰乱医疗秩序之嫌吧!
最后,众人殴打医生,甚至以椅子等器具重击,对游医生造成身体上很大的伤害,总得做个鉴定吧,处罚需依据此结果依法而为吧?可眼下就这么主观、任性地“愉快”决定了,这“调解”能力高的几乎没有法律本身什么事儿了!这本身合规、合法吗?!
无论如何,这件事总还是以这种方式、这种结果过去了,涉医违法处置历史上又双叒叕掀过去了。那些几乎被蒙蔽了的人们,还是擦干那汪“感激”的泪水,以理智、善良、信任的态度去呼吁、去争取、去创造那来日长久、早晚到来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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