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
继国家药监局通报5家药企需要召回缬沙坦后,卫健委再发通知,要求医疗机构禁用在召回之列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
昨日(7月30日),卫健委发布《关于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禁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

医疗机构禁用涉召回药品
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配合做好涉及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召回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进行疾病诊疗时,
不得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可以使用其他不涉及召回的含缬沙坦原料药药品或者选择其他药物治疗。
在这个过程中,医务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合召回以及停止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有关数据信息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
禁用的药品是这些
7月29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中检出微量N-亚硝基二甲胺(NDMA)杂质有关情况。
据国家药监局通报,国内涉及使用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的共有6家制剂生产企业,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缬沙坦胶囊(国药准字H20103521)尚未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