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伤者为占剩余住院费大闹医院被警方带走

来源:伟哥聊医

作者:伟哥

 

昨日,@白衣山猫报道了一则医闹事件。一男子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车主一方按程序通过交警队为之缴纳了住院费。几天后,其伤愈出院,办理手续时发现住院费里尚余8000余元,便要求结帐把钱带走。按照有关规定,余下的钱应该是谁出钱退给谁。医院收费处工作人员遂按章办事,告知没有医生证明,他拿不走钱。

 

于是,该患者便找到科室的医生强烈要求其开证明。自然,这个证明医生是不会给他开滴。在遭到拒绝后,该患者借着饮酒后的情绪,耍起了酒疯,大闹医生办公室,猴哥爬山般坐上医生办公桌,不依不饶,大嚷大闹,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事发视频截图

 

有人报警。警察叔叔接警后很快来到现场,对其摆事实,讲道理,告知别说是他作为交通事故的一方无权取出这笔钱,就是警察也做不到,要获得赔偿需要遵循相关程序。

 

从事发视频可以看出,警察一来,该患者的酒劲儿去了大半,人立刻蔫儿许多,但依旧赖坐在办公桌上不肯下来,警察在向医务人员了解病情后,当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其从桌子上架下进行相关处理。

事发视频截图

 

对于此患者的行为,真是令人“呵呵”了!如果当地警察严格执法(当然很多都是和稀泥),其行为构成酒后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该患者之所以有这种行为无非三点原因:

 

一是贪念。感觉自己被撞了,自己吃亏了,于是见到“”便贪心骤起,自我补偿。

 

二是法盲。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交通事故要有责任认定,自己虽受伤住院,但不一定有关费用就非是一方赔付。

 

三是轻医。这一点简直是当今的一种社会“风尚”了,只要牵涉到医务工作,只要治疗达不到自己的预期,只要医务人员不满足自己的要求,无论是缺德还是违法的事儿,许多民众便肆无忌惮地医闹、医暴了。

 

如果说该患者的不耻是此次医闹的主因的话,实际上,医务部门之间的不协调也是该医闹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试想:患者到医院收费处想把交通事故车主方交纳的剩余治疗费取走,收款处人员完全可以直接拒绝、解释,为什么要推到医生那里开证明呢?这不是推诿吗?这不是扯皮吗?这不是故意矛盾转移吗?

 

在本次事件中,患者之所以取不走剩余的住院费,应该并不是收款处人员慧眼识别,也不一定是根据患者信息得知,而是缺少交费凭据罢了!没有缴费凭据不能结算,然后推给诊治医生开具证明,这的确有点扯淡了!—— 医生怎么知道患者的住院费是谁交的?医生又怎么证明患者的交费凭据是否真的丢了?!—— 医生宝宝真的很委屈哟!

 

说到这里,不由得想起前段时间烧伤阿宝被打的事情了,那起医患冲突的的导火索实际上也是积水潭医院的医保办工作人员对患者的沟通出了问题 —— 病人的医保卡出了问题,烧伤阿宝开不出药,让其到医保办咨询;结果到了医保办,工作人员竟大嘴一张:医保卡没问题,这种事情让医生打个电话就行!

 

结果,这无异于煽风点火;结果,就发生了大家都知道的那样的结果!

 

因此,减少医闹事件的发生除了患者或家属要守德、执法人员要作为以外,医院有些非医疗部门同仁在工作中注意言行、注重沟通、积点嘴德也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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