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不配合治疗聚众医闹索赔20万,当事医生声明:决不妥协!
来源:江淮医学
作者:叶正松
走过临床的荆棘遍野,哪一个医生不是千疮百孔?与其抱怨黑暗,不如提灯前行。医生的职业就是这样,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只要有不肯屈服的头颅,不甘跪下的膝盖,即便在狼狈里打滚,千帆过尽,不忘初心,归来也仍是热血少年。
2017年8月下旬,一名在读的中学生罗某,因龅牙和上下牙列不齐,在其家长的陪同下,来到武汉梅派口腔门诊部进行口腔正畸治疗。
接诊的是梅兴华医生。梅医生48岁,1988年考入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专业五年制本科,2004年攻读武汉大学口腔学医院正畸科主任贺红教授的研究生。毕业后,先后就职于武汉江岸区人民医院,武汉市第八医院口腔科,并于2003年担任武汉市第八医院口腔科主任。其口腔科于2006年评选为武汉市口腔正畸重点建设专科。2009年,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证,系武汉市口腔医学会第一、二、三届常委。
当时,梅医生对患者罗某进行了相关检查,初步诊断为:“上门牙前突,上下牙列不齐,有多颗牙有白垩色。疑似可乐牙,为硬质;上11,21,22,23近中邻面有蝺洞,拍X光片示深蝺,11近髓腔..冷-叩-”;
随后对其进行了初步处理:取模、面部及口腔内的拍片;采取“123去腐、树脂充填、11去腐并以氧化锌水门汀安抚”等手段进行常规治疗;同时,主动告知患者家长关于患者正畸的相关知识。
但是,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患者配合程度较差,经常不能按时就诊、口腔卫生差等。在排齐牙列后用橡皮圈Ⅱ类牵引的过程中,经常未能按要求戴橡皮圈。
2018年9月下旬,在患者牙齿排齐、龅牙有明显改善,但未治愈的情况下,因孩子学业逐渐加重,家长主动强烈要求结束正在为患者进行的正畸治疗。
梅医生向患者家属反复释明中 断其治疗的后果及责任,经再次确认患者及家长的意思表示之后,结束了患者的正畸治疗过程,还为患者进行了全口超声波洁牙、喷砂、抛光等治疗,并对患者左上123重新树脂充填,11切角缺损以树脂充填。由于切角部位充填效果差,需要用全冠烤瓷牙修复,但因患者未满18岁,便叮嘱患者:“暂时以树脂修复,如中途脱落则免费来口腔门诊部补牙,直至18岁后以烤瓷牙全冠修复”。
2018年10月7日,家长熊凡用手机对患者口腔内进行了拍照,并将其拍照的口腔矫正部位照片,用微信方式发送给梅医师;梅医师认真查看微信发送的照片,并未发现患者口腔牙齿因正畸治疗存在隐患。
不料,一场噩梦却正悄悄来袭。
2018年12月28日,患者家长熊某来到口腔门诊部找到梅医生声称:武大口腔医院确认“患者的牙齿已经断裂”,并在口腔门诊部大吵、大闹近二小时。29日,患者家长熊某向武汉市硚口区卫健委投诉,卫健委医政科依法组织医患双方调解;当时双方达成一致,熊某撤诉。
2019年1月31日晚18时,梅医生准备下班之时,突然进来了两个来路不明的人,声称都是患者家长熊某的朋友,把梅医生逼到吧台脚,威逼他当场与熊某通电话,并无条件承担医疗责任,威胁时间长达2小时之久,由于时值腊月二十五,正临近春节过年,梅医生并未报警。
2019年3月29日,梅医生上班发现口腔门诊部的门锁被毁坏,随即调取口腔门诊部监控录像并确认系患者家长熊某表弟所为,时间显示作案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的00:25,熊某事后也予以承认。但为避免激化矛盾,口腔门诊部及梅医生未向警方报案。
2019年3月30日9:30,熊某及其的母亲到口腔门诊部大闹,砸毁了口腔门诊部很多东西,吵闹近二小时。迫于无奈,口腔门诊部向警方报案。
2019年3月31日9:30,熊某的表姐到口腔门诊部撒泼大闹,高声叫喊庸医、黑店;肆意诋毁梅医生人格,败坏口腔门诊部的名誉;赶走正在口腔门诊部就诊的病人。见到路人就声称:“口腔门诊部的医生是庸医、口腔门诊部是黑店,不要到这来看病”,折腾门诊至当日下午14点。
2019年4月7日9:30,熊某的表姐及表弟,在口腔门诊部扯横幅,放高音喇叭且大叫庸医、黑店,诋毁口腔门诊部及梅医生,严重影响口腔门诊部的正常工作秩序、侵犯梅医生名誉等人格权利。梅医师前妻芦某气愤至极,与其抢夺喇叭并相互发生厮打,报警后110到达口腔门诊部,并将相关人员带到宝丰所进行调解至下午15点,但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
2019年4月8日10:00,熊某又到口腔门诊部闹事,报警后110到达口腔门诊部。梅医生与肇事方进行了交流,希望双方通过深入沟通解决所谓“医患”发生的争端,建议其通过第三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问题,并明确表示:“如果人民法院判决门诊部及梅医师有过错,诊所及梅医师愿意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2019年4月10日10:00,在硚口区卫健委医调委黄主任主持下,医调委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梅医生出于善意且表示:“愿意拿出一万元,达成医患纠纷协议书 ;否则,要求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熊某等人表示咨询专业人士并商定方案后再予以回复。
2019年4月13日,熊某到硚口区卫健委法监科投诉,梅医生到法监科作了解释说明。
2019年4月19日10:00,梅医生接到硚口区卫健局医调委关于“到医调委进行医患纠纷调解“的电话通知。医调委将熊某发送的电子版调解方案呈现给梅医生,对方提出索赔20万!当场征求梅医生是否同意其提出的调解方案。因为患者家属的诉求过大,梅医生当场拒绝患方的无理索赔要求。主持调解工作的黄主任认为双方诉求差异过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建议熊某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诉求,并向宣布终止调解。
2019年4月18日,熊某向“得意生活网”发帖:对梅医师、口腔门诊部进行肆意诋毁。点击率939。为此,口腔门诊部向宝丰街派出所报了案。按法律规定,其所发帖的点击量超过500人次以上,便可对发布不良信息的肇事人采取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与此同时,熊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肆意散布对梅医师、口腔门诊部的不实谣言。
2019年4月27日上午9:36,熊某带领亲朋好友及社会人员共计八人,到口腔门诊部扯横幅、放高音喇叭、驱赶就诊病人。梅医生好言相劝无效,无耐之下选择报警。当日上午10点,口腔门诊部的工作人员芦某赶到现场,因气愤至极与熊某等人发生打斗,围观者上百人,对方有人专门拍照,有人喊、有人骂,其影响极其恶劣。上午约10:12,警方赶到肇事现场,并主持双方调解至当日下午18点。
2019年4月20日上午9:00,熊某及其的表姐冲到口腔门诊部肆意拍照,威胁正在工作的口腔门诊部医生,致使门诊部二名女医生产生心理阴影,并恐惧来口腔门诊部上班。
2019年4月28日,熊某及其父亲和表姐,邀请湖北电视台帮女郎节目组来到口腔门诊部,其节目组进行了不公正的采访和报道,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2019年4月29日,熊某拨打武汉市市长热线,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以三甲医院的标准来要求一个基层门诊部的操作规程。
2019年5月6日,熊某及其一行五人到硚口区卫健委医政科投诉并闹事:从上午9点到11点,肇事方与医政科同志大闹,并表演跳楼秀,医政科,法监科的两位科长中午饭没来得及吃,便陪熊某一行到口腔门诊部封存病历资料,两位领导事后对其进行了耐心解释,建议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
2019年5月6日上午9:30,梅医生接到硚口区卫健委医政科电话,说熊某索要口腔门诊部的病历资料。口腔门诊部便派一位女医生将病历送到硚口区卫健委医政科。熊某一行强行没收送病历女医生的手机、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两个小时。导致该女医生熊某产生畏惧,恐惧心理,至今仍有心理阴影。
2019年5月7日下午15点,熊某等人请武汉电视台法治生活全在线节目组到口腔门诊部进行曝光报道。当时,梅医生不在现场,他们又去了硚口区卫健委医政科和区卫健委执法大队,进行了相关采访。事后该电视台播出的片面节目内容:对梅医师及口腔门诊部声誉造成极坏的影响。
2019年5月9日,宝丰街派出所将医患双方叫到派出所调解,患方咆哮大闹二小时,从十点到十二点,致派出所调解不能。
2019年5月18日,患方在“今日头条、大楚网”等登载了武汉电视台不公正的报道内容。
2019年5月29日,熊某又拨打武汉市的市长热线,诬陷口腔门诊部无行医资质。
2019年5月31日,熊某以书面形式向硚口区卫健委投诉口腔门诊部梅医师。
2019年6月1日熊某一行三人到门诊部大闹,被警察赶走。
2019年年6月18日熊某打电话市长热线,诬陷门诊部无资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熊某基本上每天都会向硚口区卫健委投诉,即使星期六、星期天休息时间,熊凡也会干扰卫健局工作人员正常休息。
对此种种恶劣行径,梅医生不甘屈服,不肯跪下,特此含泪声明:
熊某等人长达五个月的肇事行为,严重影响了口腔门诊部的正常医疗秩序,严重败坏了口腔门诊部的行业声誉,严重损害了梅兴华医生个人名誉及社会形象。
患方在没有进行医伤事故鉴定的情况下,在没有依法明确医患责任的前提下,熊某等人到口腔门诊部砸毁坏门诊部物品、上网发布不实信息、蒙蔽新闻报道单位进行歪曲报道,并利用媒体对行政主管部门施压,企图达到敲诈口腔门诊部支付大额赔偿款之目的。
尽管硚口区卫健委医政科、硚口区卫健委医调委、硚口区宝丰街派出所、相关电视台等单位,先后均建议其通过第三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寻求司法途径明确责任,彻底解决医患之间的民事纠纷。但肇事方借故没钱聘请律师打官司,故意不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顽固坚持通过恐吓口腔门诊部、在口腔门诊部拉横幅,喊喇叭、在口腔门诊部大吵闹、多次多方投诉、多次多方上访、多次市长热线、新闻媒体曝光、微信、微博散布不实信息等方式,向医生施压,以达到索赔20万之不法目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2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理或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238条第1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对于患方上述肇事行为及敲诈医疗赔偿款之动机,口腔门诊部表示:决不妥协!决不私了!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医患“之间的全部争端!
拉横幅,打砸诊所,放高音喇叭,驱赶病人,扰乱医疗秩序,非法限制医生人身自由,网络诽谤,传播不实信息,随便哪一条都够得上赤裸裸的“医闹”!
付出血的代价,经过医疗界及社会有识之士的不断争取,2015年底,国家总算出台了“医闹入刑”的相关法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这个法规出台之后,全国各地的伤医辱医,以及恶劣的医闹事件仍然不断发生。
为什么?
我想不是中国的法律不健全,也不是我们的执法者不严格,而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以闹取利”的糟粕文化所致。
中国当下医闹的根源如果深究分析,就会发现,不是道德问题,也不是法制问题,而是文化的问题!
没有一个正确的医学人文精神和文化价值取向,再发达的医疗技术,再完善的法律法规,再严格的执法体系,也依然无法熄灭医闹的火种!
在这里,江淮医学特别为梅兴华医生面对长期的恶劣医闹,不甘私了,不肯屈服、不愿跪下,坚决寻求司法解决点赞!
走过临床的荆棘遍野,哪一个医生不是千疮百孔?与其抱怨黑暗,不如提灯前行。
医生的职业就是这样,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只要有不肯屈服的头颅,不甘跪下的膝盖,即便在狼狈里打滚,千帆过尽,不忘初心,归来也仍是热血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