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常用药物及其应用

来源:上海药讯

作者:石昭泉,上海长征医院呼吸内科 主任医师,教授;上海市医学会呼吸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抗癌协会呼吸肿瘤内镜专业委员会 常委 


临床上,哮喘治疗根据不同的临床分期和控制状态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针对哮喘的治疗药物分为两大类,即控制性药物和缓解性药物。


一、控制性药物


1.  吸入性皮质激素(ICS)  


ICS是最有效的哮喘抗炎药物,可减轻症状,提高肺功能,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但ICS并不能治愈哮喘。若中断治疗,6个月内约25%患者会出现急性发作。临床用于治疗哮喘的ICS有多种。根据治疗的需要而将ICS的剂量分为低剂量、中剂量和高剂量。



ICS的临床副作用较少,程度也较轻。常见者有咽部真菌感染,声音嘶哑等。吸入药物后及时漱口可减少这些副作用发生。


2.   ICS/LABA  


ICS/LABA混合剂型业已成为临床哮喘治疗的主导药物。应用这样的混合制剂可更好地控制哮喘症状,同时还能减少ICS剂量,减少副作用发生。目前市场上ICS/LABA混合制剂有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布地奈德/福莫特罗、丙酸氟替卡松/福莫特罗、丙酸氟替卡松/沙美特罗和莫米松/福莫特罗等。近期被批准用于临床的还有倍氯米松/福莫特罗和布地奈德/福莫特罗。


这类混合剂型药物的主要副作用有头痛或痉挛,但较之于口服β受体激动剂的心血管刺激、骨骼肌痉挛以及低血钾等要少得多。


3.   白三烯调节剂


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如孟鲁司特,普仑司特、扎鲁斯特)和5-脂氧化酶抑制剂(齐留通)。这类药物有支气管扩张作用,改善肺功能,降低气道炎症。多用于轻-中度慢性持续期哮喘患者,也常用于阿司匹林敏感性和运动诱发性哮喘。


白三烯调节剂的副作用很少,且轻微,临床耐受性较好。


4.  色甘酸:色甘酸钠和奈多考米钠


临床上长期使用这类药物的临床数据较少。其抗炎症作用不及ICS。副作用尚不十分明确,包括咳嗽、咽部不适感等。


5.  全身用皮质激素


长时间(超过2周)口服皮质激素多用于严重且未控制者。短程使用在治疗急性恶化哮喘具有重要临床意义。一般推荐每天泼尼松龙40-50mg,使用5-10天。一旦临床症状有好转,或肺功能缓解,即应及时停止。


6.   抗IgE抗体


抗IgE抗体(如奥马珠单抗)适用于治疗严重持续哮喘发作、应用皮质激素治疗和(或)LABA后临床症状未缓解,尤其有血清IgE升高者。因该药临床使用时间尚短,其远期疗效与安全性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7.   其他控制性药物


第二代抗组胺药如酮替芬、氯雷他定、特非那丁等,这些药物具有抗变态反应作用,但在哮喘治疗中的作用较弱。可用于伴有变应性鼻炎的哮喘治疗。



二、缓解性药物


1.   短效吸入性β2受体激动剂(SABA)  


用于哮喘急性发作时的气道痉挛,有时也作为运动诱发哮喘者运动前的预防性用药。这类药物包括沙丁胺醇、特布他林、左旋沙丁胺醇、瑞普特罗、匹布特罗等。临床上SABA采用按需给药方式,且使用频次不能过高,否则可导致疗效下降,副作用增加。若急性发作时应用SABA后临床症状改善不明显,提示需短时加用口服皮质激素。副作用有肌肉震颤和心动过速,多能耐受。


2.   短效抗胆碱能药物(SAMA)  


包括溴化异丙托品和氧托溴铵。与SABA相比,吸入性溴化异丙托品的缓解作用较弱。但如果与SABA联用于急性发作者,可明显改善肺功能,减少住院风险。主要副作用有口干、口苦感。


3.  长效抗胆碱能药物(LAMA) 


药物有噻托溴铵。应用ICS仍未控制者可加用噻托溴铵后,显示能明显改善肺功能,减少再恶化风险。其副作用有口干,发生率约2%。


4.  茶碱  


茶碱为一类较弱的支气管扩张剂,并具有一定的抗炎作用。多与其他药物,如ICS,或ICS/LABA联用。茶碱的副作用较明显,尤其是在较大剂量(10mg/kg体重或更多)尤其明显,包括胃肠道症状、腹泻、心动过速、癫痫等。较高剂量应用时应监测血药浓度。



5.  口服β2受体激动剂  


对于部分无法采用吸入治疗者可使用口服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但副作用相应会增多。口服LABA制剂有缓释沙丁胺醇、特布他林和班布特罗,后者通过转化为特布他林而发挥作用。


口服LABA的副作用发生率高于吸入剂型,包括心动过速、焦虑、骨骼肌震颤等。不推荐长期单一口服长效β2受体激动剂,一般多联合ICS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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