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乡村白大褂
据贵州卫视地方频道报道,九月四号,贵阳的曾女士,因感冒去家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死者的父亲曾先生说,女儿今年36岁,已经结婚生子,儿子正在上大学,九月四号那天,感冒难受的女儿决定去附近的卫生站输液,不料这一走竟然是永别。他说,当时女儿的脸像白纸一样,地上也全部是血,看到女儿这样,当时脚就软了,就蹲了下去。女儿突然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对曾先生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女儿身体好好的,就只是得了感冒,并没有其他的症状,怎么会搞成这样。面对曾先生的质问,诊所方面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曾先生说诊所在给女儿输液的时候没有开处方,没有病历,什么都没有,就让女儿直接输液了。
9月5号晚上十一点半,诊所的门口已经围了很多人,大家围在这里是因为死者刚刚去世,事情都还没有得到解决,可是诊所竟然开始往外面搬东西了。诊所做出了这样的举动,死者的亲人也纷纷赶来,死者的妈妈听闻女儿的死讯后伤心不已,家人也再次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值班民警说事发之后,他们就把情况反映给了卫健局,当天卫健局还组织过双方进行协商,第二天协商将继续进行,至于为什么对方要在第二次协调之前的晚上搬走诊疗仪器,他们也不得而知,工作人员也告诉了家属,这是一家正规报备的诊所,负责人想要溜之大吉是不可能的。对此,家属们表示第二天将会同诊所的负责人进行协商,同时他们也希望启动尸检程序,查明具体死因,通过司法途径合理维权。

医生不是个轻松的职业。而在基层执业的基层医生们,普遍学历不高,缺乏正规、完善的现代医学培训,其执业风险率也相对要高上不少。虽然是有正规资质的医疗机构,但出现事故,在所难免,故而最重要的是,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基层医师一定要注意这两点:本次涉案的卫生室,在没有处方、没有病例的情况下,就让患者直接去输液的行为是完全不可取的。病历是处理医疗纠纷最直接、最重要的书面证据,在医疗纠纷争议案件中,病历作为最原始的医疗文书资料,往往是医患双方关注及争论的焦点,也是法院作为责任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未能在双方达成和解的情况下,走诉讼流程是不可避免的,试想个人诊所在诉讼中因未能如实书写病历,那如何能举证医生在治疗中是合法合规用药的?如何能自证清白?
发生医疗事故,最不可取的就是畏畏缩缩,试图溜之大吉!
因为逃避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因为正规注册过的医疗机构,想溜是不可能的,这样做反而会激怒患者家属,在处理纠纷时付出的代价会更多!
那么如果发生医疗纠纷了,都有哪些途径解决呢?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5种方式解决:双方自行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患双方自行协商的,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过激或者违法行为,不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协商一致的,应当制作、签署书面和解协议。
在今年河南省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此给出了建议:1、患方索赔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2、患方索赔金额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医调委应当向其专家库中相关专家进行咨询,征得专家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3、患方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应当先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虽然各省的规范不一样,但总体来说,就一句话,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有争议,就去找官方机构找说法,以司法鉴定的形式明确责任,或者走法律程序!
今年以来,输液出事故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了,涉事的诊所、卫生院及医生本人,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一例例用鲜活生命书写的教训在告诉我们:输液,该停手了!不要再在针尖上讨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