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壮汉医院电梯内殴打一名护士!这是违法犯罪,不是医疗纠纷!

来源:江淮医学

作者:叶正松

 

 

4月1日下午,南京江宁一男子耿某的姐姐去世,来到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据医院知情人士表示,在医生为其开具死亡证明的时候,一名男护士向医生汇报危重病人病情工作。

于是,正在开具死亡证明的医生就中断了十几秒钟后,再次返回为耿某开具其姐死亡证明。

耿某认为护士找医生的行为,耽误了自己的事情,便嘴里不干不净一直骂骂咧咧。

护士听见耿某的辱骂之后,便质问耿某为什么要骂自己?

耿某及随行人员便同护士便发生争执,一来二去,口角纷争逐渐升级,幸好被保安等人及时劝解分开。

随后,护士作罢离开,进入电梯。

不料,合上的电梯门突然被打开,耿某等三人强行闯入电梯将护士围殴致伤。

从视频监控,我们清晰看到,三名壮汉殴打护士一人,最里面的男子一直用拳头攻击护士头部,另外两位用矿泉水瓶围攻。

 

 

在医院集体群殴医务人员,这是赤裸裸的无可辩驳的暴力伤医!


对于伤医,早在2016年7月8日,当时的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9部门就曾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之所以对伤医不能降格处理,那是因为正如人民日报所言:伤医是社会之耻!

医患曾是社会里最亲密也是最有人情味的关系之一,但在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却变得越来越脆弱甚至可怕。毫无疑问,医生行业已经是中国最苦最累又最受气的职业之一。

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客观要求。因此,“平安医院”创建一直作为文明单位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常抓不懈。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坚持“零容忍”。

 

 


既然如此,为什么暴力伤医事件屡屡发生?

很大的一个因素就是是因为打骂医务人员后,在法律处理上常常以是医疗纠纷而忽略对刑事犯罪的处罚,由此造成打杀辱骂医务人员违法犯罪成本极低。

而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对涉医违法犯罪,不仅要严厉打击,还要纳入信用黑名单。

即使退一万步而言,就算普通场所,聚众殴打工作人员,扰乱公共秩序,再退一万步而言,就算没把医务人员打死,可是三人以上即为法律上的聚众,也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聚众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和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行为的,至少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即便抛开最高检对涉医违法犯罪必须从重从快的要求不说,这次南京某院患方三人追到医院电梯内群殴护士,也是不容置疑的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行为,而绝不是什么纠纷事件。理应追究法律责任,而绝不是什么调解!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认为是纠纷还是犯罪?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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