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假药门”刚关,河南开封又被曝出类似事件!

来源:伟哥聊医

作者:伟哥

 

 

山东聊城“假药门”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目前随着参与推动事件报道的两位自媒大咖的禁声和退出,似乎整件事情已经接近尾声;尽管仍有自媒体在关注、在质疑、在呼吁、在谴责,但似乎已难以改变有关部门操控下的事件进程。当然,本号一直还在持续关注,不久将继续发文跟踪,向各位朋友汇报。

就在近日,山东聊城“假药门”刚关,河南又被曝出类似事件!—— 说类似,简直是高度相似,也是患者吃了医生推荐的“假药”,不久后患者离世,家属对此表示质疑。两件事高度相似,但从目前的信息来看,依然有诸多不同之处。

下面先看看当地官媒报道的视频,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此事发生在河南省开封市。

在此,小编大致讲述一下事情的梗概:2018年10月,开封的杨先生的父亲因罹患肺部软骨肉瘤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复查,该医院肿瘤科的程主任向他推荐了一种帕唑帕尼的药物,并提供给他卖药人的联系方式。于是,杨先生与卖药人徐某联系,花了2800元购买吃药。但是,其父亲吃了该药月余后,头发和胡须开始变白,同时还伴有恶心、乏力、嗜睡等症状。杨先生询问推荐药物的程主任,被告知此药都有副作用,尽量坚持吃。十天之后,患者杨老先生开始咳血,去医院检查,结果因病情加重没能抢救过来。

目前,杨先生怀疑自己父亲的去世与服用此药有关,于是到医院及有关部门表达诉求;直至目前此事件已经当地司法部门立案。

首先,山东聊城“假药门”与河南开封此次事件有较高的相似度,理由如下:

一、患者都是恶性肿瘤患者,并且肿瘤都累及肺部。

二、患者在去世前都使用了“假药”,这种假药都是有关部门鉴定的法律层面的假药,因对其成分没有或没有条件检测、鉴定,故各自成分是否为“假”均不确定。

三、“假药”的使用与购买都与肿瘤科主任有关,都在一定程度上经过了主任的推荐。

四、假药的购买途径均通过“药神”身份的人。

五、患者家属均对药物的疗效存在疑问,或者说认为“假药”的服用与患者死亡有关。

 

下面,再来看看两起事件的不同之处(医院不同、当事人不同、报道媒体不同等这些废话就不说了):

一、患者疾病不同。聊城患者王先生为非小细胞肺癌(同时罹患膀胱癌),开封患者杨先生为肺部软骨肉瘤。

二、使用“假药”不同。聊城“假药门”为“卡博替尼”,开封则为“帕唑帕尼”。

三、药价不同。卡博替尼购买价格过万,而帕唑帕尼不到三千元。

四、作为患者家属,开封的杨先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目前没有信息显示其刁蛮、耍横、辱骂诊治医生;聊城的那位家属,大家都知道了。

五、首先报道事件的都是主流媒体,但河南的公共频道并没有如同齐鲁的那家葱台一般带着节奏乱开炮。

六、开封涉事的医院、连同当地卫计部门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将当事的肿瘤科主任停职一年,而是很冷静地等待司法机关的调查,根据涉事主任的违法情况再做处理。

当然,在聊城“假药门”中涉事医生陈宗祥主任已经被证实没有在“假药”购买中获利,完全是处于延长肿瘤患者生命的目的;至于开封的程主任是否同样清白呢?犹为可知,事件尚处于调查之中。

有人认为,也许开封的“假药”事件处置的如此平静,可能在于有聊城“假药门”的前车之鉴吧?!因而,聊城“假药门”促进了有关部门处理此等事件的法律思维的形成,为类似事件的处置提供了参考。

也许,这种说法有些道理的。这也许就是聊城“假药门”给人留下“一地鸡毛”印象之外,唯一的可从社会层面或高度可见的“益处”。

其实, 也许开封的“假药”事件处置的如此平静,不能排除杨先生不是王婆、此台不是彼台、此部门不是彼部门等等诸多因素的不同所致。

无论如何,无论是山东聊城“假药门”,还是河南开封的“假药事件”,都告诉医务人员这样一个道理:必须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行医开药,单凭一片治病救人的好心不可取,因药取利更是要不得!

山东聊城“假药门”刚关,河南又被曝出类似事件!—— 期待相似的事件,不同的结果 —— 一个順于舆论、不负民望、无损公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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