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无责也需赔偿,您怎么看?
近日,一则医闹新闻爆出,在医护圈中引起广泛讨论:
患者在家煤气中毒,只因为之前曾在村医处输液,就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判医生无过错,但却要求村医赔5万。
此为法院审判结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法院认定西岗村卫生室承担其民事责任,死亡赔偿金约48.6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丧葬费约2万元,鉴定费2.5万,合计约58万,综合考虑西岗村卫生所的经济情况,判定西岗村卫生所酌情赔偿约6万元。
医生大大们是不是感觉似曾相识呢?
按此法律,在医院死了人,岂不是就要赔偿!
医患矛盾根本在于医疗制度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个深层次的问题解决不了,依靠法律也很难。医闹意识深入到百姓脑子中,觉得不闹白不闹,闹了就有一定收益。
那么针对目前的现状,我们不妨讨论几个问题:
1.你所在的医院被患者告过吗?您的医院是如何处理的呢?
2.您认为医患问题适用于文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吗?为什么?
3.您觉得当下患者的这种治疗不成功就闹医院的心态是如何形成的呢?
4.作为医生面对此类医疗纠纷,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
《分级诊疗,我们还能信你多久?》
针对切身相关但多年却未见成效的这项政策,医生大大们纷纷建言献策——
有医生大大直接指出了目前分级诊疗存在的一些问题——
也有医生大大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政策不成功的根本原因——
同时,也有医生希望政策能多向基层医生倾斜,跟大家留在基层的理由——
非常感谢医生大大们的踊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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