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圆桌会丨允许在职医生开医院、开诊所,对您有何影响?
2017年过了四分之一,这期间卫计委最大的动作应该就是前两天的开放在职医生开医院、诊所的限制一事了。
还记得1994年吗,当时原卫生部颁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在当年的国情下,颁布这一政策无可厚非,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一规定就显得落后了。
特别是当国家在16年底开始大力打击医生的灰色收入时,医生们的基本利益保障濒临奔溃,这时候卫计委必须开始考虑如何让医生能赚得应有的收入去养家糊口。
所以,2月21日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应运而生。
该决定正式删除了“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该项条款。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外,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还进一步扩宽了医疗机构的类别范围,“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都被增加进去。这些,尤其是前几个,本就定性为独立法人机构,医生群体都可以申请开办了。
当然,小编我很支持这项改变,他让我们的医生真正可以参与到市场中去,可以以一个经营者的身份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但政策刚刚开放,估计想立马开个诊所是没那么容易的,想想之前的多点执业,就应该能预料到,路漫且长...
所以,今天的这期医生圆桌会,小编我就想和各位医生聊聊关于“医生自己开医院、诊所”这个话题吧。
首先,让我们在评论中做个简单的统计吧~
会走出去自主创业的请在评论中回复数字“1”
不会有此计划的回复数字“2”
(相关统计小编会整理起来,在下期圆桌会公布。)
对于回复了“1”的医生大大,小编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
是什么让您想要去开个门诊?医疗环境?薪资待遇?还是其他...
您又将如何兼顾单位与门诊两头的呢?
对于开诊所一事,您有哪些顾虑?
......
对于回复“2”的医生大大,我也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您不看好在职医生开医院、诊所的理由是?
您觉得当下医生开门诊、医院最大的阻力来自哪里?
......
上期评论精选:《医生圆桌会丨对国家建立的医生“诚信黑名单”,您想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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