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如患者健康,真的是因为医者不自医?

作者:Alex

来源:医脉通

 

今天在查阅心血管疾病文献的时候,偶然看到一组2013年的数据,数据显示,有1/4的医师患有心血管疾病,医生的患病比率比1/5的全国总人群患病比率还要高25%;1/2的医生患有高血压,40岁以上男性医师患病率是普通群体的2倍。医师队伍中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脂肪肝等发病率逐年增高,体检中发现的恶性肿瘤数量也在逐步上升。(由于时间问题,笔者并没有在之后的文献中查阅到相关数据的变化,如果各位有详细数据,欢迎与笔者交流。)

 

我们经常说医者不自医,原始含义有两个,一是医者在身患疾病的时候,由于对于自身病痛以及情绪的把控不准确,导致不自医;而是医者平时注意保养,如果得病多是危急重症,导致不自医。而在笔者看来,如今的医者却往往是因为平时过度劳累,没有时间休息,导致无暇自医,无法自医。

 

近年来,医生累倒在工作岗位的事件屡见不鲜,但是令人寒心的是,如此高的职业倦怠不仅没有使医生获得更多的休息时间,反倒被公众打上了如此才是有“医德”的标签。而累倒在工作岗位还是轻的,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猝死的医生已超过20位,且大多都是正值医生职业的黄金年龄——40-50岁之间。

 

为何医生如此之累,其实答案不言而喻。中国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患者大量涌入大型三甲医院,医生需要每天高强度工作,再加上平时需要不断的学习、开会、写论文,休息时间可谓少之又少。

 

另外,并没有任何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医生休息的权利,跟医生相关的法律或条例包括《劳动法》、《执业医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劳动法》主要适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调整。而在公立医院,在编医生与医院间建立的是人事关系,严格地说尚不属《劳动法》调整之列。

 

《执业医师法》在二十一条提到的“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过于模糊,并没有明确指出应当享有何等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中规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也过于笼统。

 

这就使得医生处在一个颇为尴尬的境地,想要行使自己的权利都无法可依。更何况,身处在这样一个互联网时代,如果让公众知道某个医生为了休息而离开工作岗位,是否会引来口诛笔伐?

 

医生如今的高强度工作,看似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资源捉襟见肘的症结,但是长远而言,这种饮鸩止渴的职业生态,不仅损害了医生的生命健康,也戕害了其合法权益,更是公共利益的巨大损失。

 

我们可以将医生的职业生涯比作一场马拉松,假设在终点前可以看10000个患者,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过度劳累引起医疗纠纷,甚至倒在了工作岗位上而终止其行医生涯,只看了5000个患者,那么剩下的5000个患者谁来看?一个本可以服务患者数十年的优秀医生,却在数年后的高强度工作后无法继续工作,究竟得失几何?

 

医生是一个需要精力完全集中的职业,而对于外科医生来讲,充沛的体力更是必不可少。毫无疑问,过度劳累会对医生的身体和精神造成影响,稍有不慎可能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事故发生。保证医生充足的休息时间,才是对患者负责的体现。

 

笔者希望如果再发生医生带病工作或者工作中累倒的事件,请大家不要点赞,而是呼吁让他们回家休息,也希望能够有完善的制度能够保证医生享有充分的休息时间,让他们不再无暇自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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