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掀史上最严查红包、回扣风暴
导读:12月1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发布了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关于严查医务人员收红包回扣的通报细节,令人咋舌。
作者:疾风
来源:“看医界”微信号
据《看医界》获悉,12月1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发布了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关于严查医务人员收红包回扣的通报细节,令人咋舌。
第三方“神探”来了!
通报显示,从6月起,福建省卫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83家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半年一次的“红包”专项调查,询问患者当次就医中是否存在医生收受或索要“红包”的行为。目前已完成2016年上半年“红包”调查,发现公立医院“红包”线索110条,移交有关医院调查处理。
第三方是什么意思?其实可以理解为“私家侦探”。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敢情第三方调查甚至追溯调查了上半年的红包情况!
那么,这些第三方调查出来的线索是怎么处理的呢?据悉福建省卫计委专门印发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红包”案件督办查处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上半年“红包”专项调查中发现的“红包”线索进行重点督办,要求医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精干人员立即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据通报,截至10月10日,查处“红包”典型案件25起,处理收受“红包”医务人员30人,给予退还相关财物、处以数倍罚款、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影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处理,同时追究科室领导责任14人,处罚科室11个。
也就是说,有30多名医务人员受到罚款、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影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一系列处理。
更夸张的是,第三方调查提供的线索无法查实怎么办呢?继续查!翻开“历史”好好查!
通报称,针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在2016年上半年“红包”专项调查中无法查实收受“红包”行为的有关医务人员,对其诊疗过的患者重新抽样调查,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收受“红包”的行为。经重新调查,未发现收受“红包”行为。
也就是说第三方调查也有不准确的时候,这些医务人员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可谓虚惊一场。
不仅如此,院领导也要跟着倒霉。10月8日上午,福建省卫计委对反映收受红包3起以上且查处不力的7所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再次核实,对再次核查不力的将按照管理权限追究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医院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近40名医生锒铛入狱!
关于因回扣受到查处的情况,根据通报,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福建省因受刑事处罚注销医师执业证书人员39人,其中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被注销27人,因基建及设备采购商业贿赂被注销4人,因挪用公款罪等被注销8人。
也就说近40名医生因回扣问题锒铛入狱!不少还是科主任等领导级别。
严查还在进行时!
据《看医界》了解,这次通报的还仅仅是上半年的调查及查处情况,下半年的严查风暴正在进行之中。
根据福建省卫计委出台的《福建省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方案》,要求把查处“红包”、回扣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坚决果断地开展专项整治,处理收受“红包”、回扣行为“要快、要严”,强化责任追究,夯实主体责任,对查办不力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处罚力度也是严上加严!对“红包”、回扣行为的处罚措施进行重新修订,对查证属实的从重从严处罚。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对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并且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对问题较多的医院或较集中的科室,追究有关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被网友称为“连坐”。
此外,在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红包专项调查中,同一医院被反映收受“红包”行为3起以上的,追究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的院领导责任,全年被反映收受“红包”6起以上的,实行问责,追究医院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挂钩,被反映收受“红包”排名前10名的医院,当年医院评价不合格,连续两年前10名的,医院评审等次下降一个等次。
可以说,福建如此力度的严查红包、回扣,可谓十分罕见。至于效果如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