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圆桌会丨伤医者处哺乳期仅被罚500 您觉得受害者该如何维权?
前几天,小编报道过这样一起新闻——
受害者曾医生在遭遇殴打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但是在双方做完笔录后,警方并未拘留伤人者王某。
警方回应:王某被处行政拘留 7 日并处罚款 500 元。因其仍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拘留不予执行,但罚款已收缴。
其实警方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
伤者伤情为轻微伤的情况下(具体处罚视伤情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情况下,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也就是说,警方的处理方式没有问题。
当事人也说过,警方的态度很好。
但现实情况是打人者拒绝道歉也没有经济赔偿。
这则新闻让人既气愤又无奈,不同于以往的医闹,
这次警方已经依法办理了,但医生依然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曾医生除了单独上诉,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但是上诉的成本太高,最后得到了赔偿也已经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也可能得不偿失。
儿童医院有许多处于哺乳期的患者家长,如果人人都因此此横行霸道,医生将永不宁日。
另外,打人者王某的的孩子仍然在医院治疗,其本人也在陪护。
在这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情况下,曾医生每每看到施暴者,心里的创伤都会加深。
法律想要保护弱势群体,
但是这样做也造成了一些事情违法成本低的现象,
医生是接触这些所谓弱势群体最多的职业之一,
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医生该怎么办?
本次圆桌会咱们就来聊聊维护自己权益的话题,请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您的看法:
1、对于打人者王某的处罚合法,但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如何处置?
2、基于现实,您觉得曾医生该如何维护权益?
3、如果遇到法律无法保护自己的情况,您会怎么做?
4、医生在现实中处于弱势,您觉得应该制定哪些法律保护医生?
......
上期评论精选:《医生圆桌会丨药占比超过30%就扣钱,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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