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要求员工朋友圈加满 5000 人? 未达标则扣工资!

来源:前街一号

 

10 月 18 日,河北省邢台市第四医院一职工王大海(化名)反映,该院要求医院职工在 6 月底前加满 5000 名微信好友,并于 5 月 23 日起,每天都要按时按量发布与医院推广相关的朋友圈内容。由于他未按规定完成任务,工资被扣。 

 

10 月 18 日下午,该院行政院长称,只是要求员工发布正能量的朋友圈,未对员工微信好友数和朋友圈内容做硬性规定。

 

 

河北省邢台市第四医院一职工王大海(化名)称,5 月 23 日,该院发布通知要求医院职工「即日起每人每周加好友不低于 350 人,在 6 月底前加满 5000 名微信好友。」除此之外,员工每天还要在下班时间,按照一定数量原创和转发相关的推广内容。由于他未按规定执行,工资被扣,「我们每天工作时间要做本职工作,下了班还要到处加好友,发朋友圈进行营销。」

 

王大海提供的 QQ 群聊天记录显示,在「医务科」群内,一庞姓员工发布《初期微转型全员执行标准》(下简称《标准》),「为实现医院全面实施微转型计划,截至 5 月 31 日,要求全体员工微信好友数达到 4700 人。」《标准》包括「时间标准」、「执行标准」和「处罚标准」。

 

 

「执行标准」其中一项要求,员工需关注邢台市第四医院为账号主体的 5 个公众号,每天转发公号内容并发布至少 2 条原创朋友圈,「每日发布一条和医院有关的朋友圈,内容包括医院设备、医院疗法、病例、医患关系、员工风采、医院环境等。」

 

「处罚标准」中则提到,「如发现上班及值班期间做与微信相关事宜者,给予本人处罚 5 分;未按照标准完成每周加好友工作(少于 350)的员工,给予本人处罚 2.5 分。」6 月 24 日,该院发布修订版的《微营销全员执行标准》,对处罚标准进行了更新,「在 6 月 30 日好友未达到 4700 双向好友的老员工,给予本人处罚 75 分」。

 

 

王大海解释,《标准》中的「一分」相当于 20 元钱,「医院员工因为达不到《标准》的要求而被罚钱的情况是普遍现象。」

 

王大海在得知自己工资被扣后,先后与财务、院领导进行沟通。记者在王大海提供的一段录音中听到,一名该院财务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扣款为微信罚款。另一名工作人员称,八大科室和院办的职工都在执行该规定。

 

10 月 18 日,该院行政院长李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 年邢台第四医院因亏损引入社会资金,医院从公立医院变为股份制非盈利医院,「改制后,院方有权做自己的宣传。」据她了解,院方未对员工微信的好友数量、发布内容做硬性规定,「更没有因此扣员工工资。我们只是要求医生、护士在微信上发布正能量内容,例如健康题材等,以免发一些乌七八糟的内容影响医院的形象。」

 

律师:院方扣工资无法律依据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称,本起事件中,如当事人所说内容属实,医院强行要求医务人员在短时间内添加数量惊人的好友,然后发布医院相关的推广宣传内容,实际承担的是对医院的宣传推广工作内容,不属于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

 

现医院以医务人员未完成该项宣传推广任务为由而扣发员工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亦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扣发工资。或者以单位扣发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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