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卫计委:严打医闹!索赔超过1万禁止私了

来源:黑龙江晨报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网信办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规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要建立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完善预警机制和医患沟通、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须严管严打,果断依法查处。对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坚决制止犯罪,依法严惩,有效维护医患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患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下 (含一万元)的医疗纠纷,可由医患双方通过院内调解协商解决;患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选择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调委书面申请调解,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与患方自行协商处理,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意见》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引导群众投保医疗意外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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