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带上手铐的医生,与被纵容的屠刀

来源:烧伤超人阿宝

作者:烧伤超人阿宝

 

请不要给无辜的医生带上手铐,请不要纵容杀医的屠刀。

 

2016年10月15日,宝安区人民医院一名医生,因为拒绝患者插队,被患者殴打致伤。

 

这事儿不稀罕,这年头,医生被打,都已经不能算新闻了。

 

然而令全国医务人员震惊的是:被殴打的医生,竟然被警察带上手铐强行拘留。

 

事情传出,举国哗然,不仅医务人员,连普通网友都愤怒了。舆情引爆以后,警方迅速做出回应,承认错误,向当事医生道歉,并取得当事医生和医院理解。

     

事情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但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没有舆论的压力,当事医生能否得到公道?如果没有全国的关注,他是否只有被迫和打人者和解才能避免牢狱之灾?

 

这件事情,到底是当事警察一时糊涂?还是警方处理涉医暴力的常态?

对于涉医暴力,中国警察在处理的时候,往往简单粗暴的称为“医患纠纷”,“医患冲突”。明明是医生被暴力袭击,却总是被定性为“互殴”。

将涉医暴力等同于一般性的打架斗殴,医生一还手就是“互殴”,这对医生维权是极为不利的。因为既然是“互殴”,医生就要承担责任,医生有工作有事业受过高等教育,而公立医院对医务人员的道德要求极为苛刻,哪怕一个小小的拘留处罚,都会让医生失去工作毁掉前途。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往往只能选择接受屈辱的和解协议,坐视暴徒逍遥法外。    

最近,就伤医话题和很多警察进行了交流,这些交流并不愉快。

有警察称:医患纠纷中,患者权益应当得到维护,警察不能单方面压制患者。 

有警察称:涉医暴力,是体制问题,患者和医生都是受害者。患者情绪激动,有些过激行为可以理解。警察不能激化矛盾。

甚至还有警察称:医疗行业存在大量不正之风,面对涉医暴力和杀医时间,医生和医院应该首先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     

如何评价这些貌似有理的言论呢?     

说一件事儿。      

2008年7月1日,一个暴徒闯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办公场所,用利刃袭警造成6死4伤。      

暴徒的名字,叫杨佳。

        

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途经上海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遇巡逻民警盘查。        

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遂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了派出所后,杨佳仍不配合。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杨佳投诉后派员到派出所了解情况。经教育后杨佳的情绪稍微稳定后,民警一边做笔录,一边向租车公司核实,在确认杨佳的自行车确系租用后,杨佳即骑车离开,并于次日返京。        

此后,杨佳多次投诉执法民警。2007年10月16日,闸北公安分局派员专程到北京,上门走访了杨佳及其母亲,与他们进行了沟通和法律解释。杨佳及其母亲向闸北公安分局提出对事发当晚的责任民警予以开除公职的处理,并赔偿他们精神损失费。民警向其耐心解释了有关执法依据,但被杨佳当场拒绝。        

2008年3月15日,闸北公安分局第二次派员到北京,上门走访杨佳,再次说明了有关情况。        

2008年6月12日至23日,杨佳来沪居住在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仅20米的某旅馆,并使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情况。6月26日,他再次来沪居住在闸北公安分局附近的某招待所。其间,他购买了催泪瓦斯喷雾剂和单刃刀具、榔头、登山杖、防尘面具、橡胶手套、打火机等物。        

2008年7月1日上午,杨佳携带上述作案工具窜至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最终导致6名民警牺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员受伤。     

巨大的不幸,瞬间摧毁了6个家庭。

而此后网络的言论,却继续对警察家人进行着无情的伤害。       

网络上一片欢呼,丧心病狂的暴徒杨佳,被称为“义士”。那句“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的残暴言论,受到无数人的追捧。       

罪与非罪的界限,被抹杀了。正义被践踏,法律被嘲弄,受害人被侮辱。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了2016年2月26日晚发生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被杀害案中。那几天,北京法官群中哀声遍野,人人悲愤莫名。        

我不是警察,不是法官,但我能想象杨佳事件中全国一线警察的心情。那种悲愤,那种无助,那种绝望,那种凄凉。        

我能体会,因为我是医生,因为我们同样有战友倒在暴徒的屠刀之下!因为他们也曾经被如此的羞辱,被如此的践踏。        

如果有人说:杨佳杀警察是体制问题,他和被杀的警察都是弱者,都是体制的受害者。我想绝大部分警察同志无法接受。        

我也无法接受!        

如果有人说:杨佳杀警察是被杀警察自作自受,是因为公安系统有严重的不正之风,因为警方贪污腐。我想绝大部分警察同志无法接受。        

我也无法接受!   

如果有人说:面对杨佳杀警事件,警方应该认真反省自己工作不足,反省自己的工作为什么不能让杨佳满意,反省为什么杨佳没有通畅的申诉渠道,反应是不是对杨佳敷衍了事。我想绝大部分警察同志无法接受。        

我也无法接受!

如果有人说,暴力袭警是“警民纠纷”,杀警事件是“警民冲突”。我想绝大部分警察同志无法接受。        

我也无法接受!

这根本不是什么“警民冲突”,这也与体制无关,这就是行凶杀人,这就是纯粹的刑事案件。   当一个人袭警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民”了,当一个人对警察举起屠刀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民”了。        

世界上是有这种人的:不管有理没理,只要你不依着他,他就对你行凶。凶手行凶,暴徒施暴,这跟“体制”何干?把一切暴行、恶行都解读为体制不好造成的,说体制不改革暴行就不绝。说杀人者“犯罪非其之罪”,称其“被社会逼迫犯罪”,这实际上是在为恶人、坏人张目,这实际上就是在鼓励行凶作恶。        

混淆大是大非的底线,模糊罪与非罪的区别,无原则的为罪犯开脱,无原则的对受害者苛责,将暴徒的罪行分担给受害人。把穷凶恶极的罪犯和无辜的受害人并列,称“都是受害者”,这是对受害人的侮辱,是对正义的践踏!        

警方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当然是有的,这个问题可以谈而且必须谈。但是,在这种语境下却不是谈论的时机。除非你能证明被杀警察是因为自己行为不检才被杨佳所杀。否则这些冠冕堂皇额言辞,既是凭空侮辱被杀警察的清白,也无异于宣布杀警有理,无异于为暴徒开脱。        

我请警察同志认清一点:涉医暴力,不是医患纠纷;杀医事件,更不是医患冲突!

医患纠纷不是一个大筐,什么事情都可以往里面装。我们不能把所有的涉及医生和患者的冲突和事件,都简单粗暴的认定为医患纠纷或者医患矛盾。医患纠纷,应该有其严格的定义和边界。

所谓医患,是双方发生医疗关系时的身份。只有当双方建立了医疗行为,只有双方的纠纷是针对医疗过程本身的纠纷,只有双方遵循医学的规律和法律来解决的纠纷,才是医患纠纷。当暴徒侮辱殴打医生的时候,这还是医患纠纷吗?当暴徒打砸医院砍杀医务人员的时候,这还是医患纠纷吗?当暴徒堵塞交通威胁炸掉医院的时候,这还是医患纠纷吗?不是!这是恶性暴力犯罪!        

暴力袭警不是“警民纠纷”,同样,暴力伤医也不是“医患纠纷”,这是违法行为!        

杀警事件不是“警民冲突”,同样,杀医事件也不是“医患冲突”,这是恶性犯罪!

把暴力伤医称为“冲突”,称为“纠纷”,既模糊了受害者与违法分子的区别,也混淆了是非对错。在司法实践当中,必然导致对犯罪分子的包庇和纵容!

有人坚持认为医德不好所以医生挨打。就如同有人坚持认为传说性感的女性容易被性侵。而事实恰恰相反,刁民很少招惹那些脾气暴躁强势的医生,而愿意欺负威胁那些性格柔弱好欺负的医生。色狼也很少招惹那些穿着惹火扎刺青穿鼻环的性格女郎,而更愿意去侵害良家妇女。      

还有很多人说医闹是因为患者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正义。事实也恰恰相反,医疗纠纷,中国有完善的沟通渠道,第三方调解渠道,法律诉讼渠道。绝大部分的纠纷都以正常途径得到了妥善解决。医闹之所以不选择法律渠道,不是认为法律不公正,而恰恰是自己非常清楚:自己的诉求完全不合法也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如果说,走完法律程序后,不接受法律结果再闹。那还勉强可以解释为认为法律不公正所以闹。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医闹,都是从一开始就坚定的拒绝走法律程序。他们做出一副大老粗的样子,嘴上说不相信法律公正。其实他们心里非常清楚,法律的公正对自己不利。

那些认为杀医事件是因为医疗界不正之风导致的人,能举出一例医生因为收红包拿回扣被杀的案例吗?那些口口声声要让医疗体制来为此负责的人们,你们哪怕能举出一例杀医案件是因为医疗体制的问题或看病难看病贵所致吗?      

李宝华被杀,是因为他收了患者红包吗?      

陈仲伟被杀,是因为他对患者见死不救吗?      

王俊被杀,是因为他收受回扣吗?      

王浩被杀,是因为他态度不好吗?      

答案都是否定的。近几年发生的所有杀医案件,被害医生均无过错。灾难对他们和家人,完全是飞来横祸。有的医生,仅仅是因为拒绝患者插队,拒绝给患者开假证明,就遭到殴打甚至砍杀。 

    

在任何时间,任何国家,任何体制之下,任何的伤医辱医的行为,都是不能原谅的违法犯罪行为。 那些对医生举起屠刀的暴徒,更是丧尽天良十恶不赦的罪犯。    

他们,就是一群社会的人渣败类和垃圾,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制度、没有任何政府能避免这些人渣的产生。    

对付这些人渣败类,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严刑峻法的威慑,一旦警方由怒目金刚变成HelloKitty,那么犯罪将无可避免的猖獗。        

暴力犯罪的预防,分成几个防火墙,只有普通的违法犯罪得到及时的制止和惩戒,才能杜绝严重犯罪行为的发生!   罪恶如火,一旦大火蔓延,谁都无法置身事外。   

当辱骂医生这一行为被纵容,就无法阻止殴打医生的发生,当殴打医生这一行为被纵容,就无法阻止砍杀医生的发生。当砍杀医生的行为被纵容,就无法阻止暴力抗法乃至砍杀警察行为的发生。      

我们真正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我们的社会竟然产生了这么多同情人渣关爱罪犯却从来不同情受害者关爱受害者的圣母婊和道德婊。他们刀笔舞文,为罪犯曲相开脱。改理曲为理直,改有心为无心,诩诩以纵恶为阴功。他们打着高尚的旗号,其实却是一群助纣为虐的帮凶和教唆犯!    

我们真正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个别基层警务机构,个别警察“代言人”,竟然也存在这种糊涂观念。我们要反思的是,为什么警方会有“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同于单一的刑事案件---绝不允许因为处置不当引发更大的矛盾。将医患间的纠纷,转变为患者家属和公安机关甚至政府的矛盾”这样严重违反法制原则和政治纪律的处置原则!    

我们真正要反思的,是这个社会到底出了什么毛病,为什么对害人者越来越关爱的无微不至,同时却对执法者和受害者越来越苛责越来越冷漠和残酷!

        

多年以来,个别基层公安部门在面对袭警暴力时候的无能无用无耻无底线,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面对愈演愈烈的袭警暴力犯罪,他们常年尸位素餐,碌碌无为,包庇纵容!他们已经成为罪犯事实上的同谋和帮凶,倒在凶手屠刀下的每一名警务人员,都是他们因为渎职和无能而对一线警务人员欠下的血债!        

同样:       

多年以来,个别基层公安部门在面对医疗暴力时候的无能无用无耻无底线,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面对愈演愈烈的涉医暴力犯罪,他们常年尸位素餐,碌碌无为,包庇纵容!他们已经成为罪犯事实上的同谋和帮凶,倒在凶手屠刀下的每一名医务人员,都是他们因为渎职和无能而对中国医疗界欠下的血债!  

请不要给无辜的医生带上手铐,请不要纵容杀医的屠刀。 

最后,本人遵纪守法,一向尊重理解公安民警,今日肺腑之言,望明鉴。

我们要的不是重申,而是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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