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声圆桌会丨医生将实行积分制,扣满12分停职!对此您觉得合理吗?
近日,又一项针对医生的法规出台——
4月6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发布。
自今年7月1日起,对医保医师实行积分制管理,年度内累计扣满12分的,停止医保医师服务2年,违规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来看看里面都有哪些“坑”——
1、发现医保医师有在诊疗时不核实病人身份,不合理用药,拒绝为参保人员开外配购药处方,门(急)诊、出入院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就诊配药无病历记录或书写不规范、无法辨认等情形之一的,每次扣2分;
2、查实存在不符合住院条件标准、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拒收、推诿参保病人住院等情形之一的,根据不同严重程度每次扣4分或6分;
3、有编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医疗证明、办理虚假住院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串通参保人员,将列开药品兑换成现金或物品,办理冒名住院治疗等情形之一的每次扣12分。
相应处罚如下:
1、年度内扣2分的,给予警告;
2、年度内累计扣4分的,暂停医保医师服务3个月;
3、年度内累计扣6分的,暂停医保医师服务6个月,一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
4、年度内累计扣12分的,停止医保医师服务2年,所有违规的医疗费用均不予支付。
积分制是否会影响所有在职医生?
医保医师与医生执业资格不同,开药资格要在医保范围内。
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已经达到了95%以上,每个医生都会接触医保患者。因此积分制的推行,将会影响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
医保医师“驾照记分”制不是新鲜事!
实际上,医师实行积分制的做法,并非广西首创。
早在2014年,浙江省人社厅就制定了《浙江省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实施细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对医师实行积分累计考核管理,全年分值12分。
去年的福建医改也下发了《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统一医保医师代码管理的通知》,在福建全省实行医保医师代码统一管理。
据官方解释,这么做的目的在于防治医保基金滥用。
医保医师积分制度将医保服务监管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师个人,其目的是向医保基金滥用顽疾开刀。
但是,小编对此表示质疑——
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能不能管理好医生,如果发生争议又怎么解决?
《执业医师法》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办法》的实施是否合理、合法呢?
过分强调医保,是不是也会限制医生的工作,造成医患矛盾呢?
。。。。。。
现在,医生又要管起医保来,工作量再次增加,这些问题《办法》的制定者有没有想过呢?
如今对于医生的管束条例越来越多了,却少有对医生的保障。
再这样下去,医生大大们就要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虽然医师积分制度还没推广到全国,但是不知道哪一天自己所在的地区就会实行,
所以,请各位在座的医生同志们针对以下问题,聊一聊您的看法与理解——
1、您觉得《办法》的内容是否合理?
2、医保越过机构直接管理医生会出现哪些问题?
3、长期如此,会对您的工作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4、如果医生积分制存在问题,您觉得应该怎么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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